上篇文章提到,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先後發表的兩次講話,其實都有提到「反中亂港分子」不准進入特區政權機關,而所謂「不搞清一色」,則是指中央不會強求愛國者有着統一的政治信仰,能夠包容部分人對於內地的偏見和成見。有人認為對方七月份的講話比上一次強硬,純粹是沒細心咀嚼第一次講話的內容。
當然我們亦不能排除,部分人把「不搞清一色」理解為准許部分非建制派「入閘」,是因為他們本身便是希望選舉改制之後,依舊准許部分非建制派「入閘」,否則便是所謂的「Overkill」,又或者是「矯枉過正」。問題是:現在的做法是否真的是「Overkill」?是否真的是「矯枉過正」?
先說所謂「Overkill」,這一說法據說是所謂「左王」邵善波的觀點。然而,先不論邵善波是否信奉馬列主義的左派,被稱作「左王」是否偏離客觀事實,《港區國安法》跟內地涉及國安的《刑法》不同,其最高刑罰沒有一條可判處死刑,而選舉改制亦只是限制不擁護《基本法》和效忠特區的人「入閘」,既然沒有「Kill」,又何來「Overkill」一說?
說到這裏有人或許會說,所謂「Overkill」不是指肉體消滅,而是指剝奪政治權利,但是正如上文所述,部分罪行如第102條的勾結外國和叛國、第103條第一款的分裂國家罪,在內地本可判處死刑,即是《港區國安法》本已降低了處罰力度,而在新選制下不能「入閘」的候選人,若在內地的話,也不可能只是被剝奪政治權利。如是者,所謂「Over」的地方又在哪裏?
是故,不論「Overkill」還是「矯枉過正」,就是把「正」定義為:非建制派即使是擺明車馬反共,也應准許其加入。然而,假如建制與非建制之間的政治信仰,真是南轅北轍的話,兩者理應是不共戴天,為何他們到了對方被逐出政治舞台的一刻,竟然要為對方說話,力求保住對方的生存空間呢?
有人說,這是為了所謂的「人心回歸」考慮,而這一說法涉及一個問題:有些人不論怎樣做,其反共立場都不會變,而回歸廿多年已經證明,中央即使在行使管治權上有所克制,結果只會讓他們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,以為香港存在甚麼不可取代的價值,才會令中央在香港問題上「投鼠忌器」。是故,現在中央的做法,只不過是立下規矩,讓那些人不會因幻想而胡來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最好的「人心回歸」之法,是港府和建制派有能力為中央守牧,中央不用在香港問題上出招,甚至不用為香港操心。換言之,現在中央之所以出手,讓非建制派不能入閘,說到底是現時香港的建制力量太不濟事。一群給了廿多年時間的人,結果搞得一塌糊塗,要中央為其執手尾,還有何資格阿之阿左,說現在中央的做法如何如何呢?
文:陳凱文
學研社成員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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